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小庙镇工业房地产及其附属物(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坐落于合肥市小庙镇工业聚集区香怡路的工业房地产及其附属物的公告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29日10时至2019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肥百思特塑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合肥市小庙镇工业聚集区香怡路的工业房地产及其附属物,国有土地使用证:肥西国用(2012)第1466号,使用权面积为46653 m2,性质为出让,使用终止日期至2062年4月25日,地上已建成无证建筑物一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12110 m2;一层砖混结构无证门卫室,建筑面积为37.345 m2。附属物为未完工厂房,围墙等。(注:详见拍品介绍)。
标的物的承租方:安徽娄氏脚手架有限公司,租金每年42万元。承租方在法院查封以及标的物抵押后进行的租赁,未经抵押权人和法院同意。经本院与抵押权人共同实地了解,承租方书面承诺租金交至本院账户,于拍卖标的物成交之日起60日内迁出,不对标的物进行任何破坏、毁损,并缴纳了100万元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保证金。
2014年8月20日,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为拍卖标的物上建设的钢构大棚(未完工厂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了要求被执行人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否则立即拆除的整改通知书。买受人应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决定,甚至拆除。
起拍价:2130万元(其中土地:1750万元,建筑物:240万元,附属物:14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看样报名,并定于2019年4月26日10:00--11:00时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向有关机关了解,未看样或未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完全知悉和确认,责任自负。请买受人持续关注拍品情况并咨询相关部门。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过户中需要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4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皖东支行,账号:58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徐法官:,;马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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