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东国土告[2008]05号
【信息时间: 2008/7/5 阅读次数:】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经合肥市土地市场委员会批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有资格的竞买者参加竞买前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宗地竞买登记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5日上午11:30,拍卖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上午9:00依序号进行,拍卖地点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竞买人可于2008年7月5日至2008年7月25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或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本次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未达底价不成交,出让成交价不含契税等税费;
2、本次出让地块的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本次出让地块的新建住宅小区教育配套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按东政办[2007]25号文执行。
4、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批准文件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2楼
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五楼。(沿河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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