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合肥蜀山区启动重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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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投资促进中心获悉,为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招商引资工作对区域经济发展引领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促进外来投资增量提质,推动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蜀山区重磅出台《蜀山区招商引荐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参与招商的“引荐人”可获得丰厚的奖励。
所有引荐外来资金到蜀山区投资并实质促成项目落地的社会人员或团队(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体制内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除外)。
项目实施主体需将工商、税务、统计关系等纳入蜀山区统计范围,实地经营、依法纳税和依法统计相关经济指标;
2.项目经营范围应符合蜀山区产业发展方向,改扩建、房地产等非招商项目除外。
引荐人提供有价值的招商信息,积极联系对接企业、协助相关部门洽谈推进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并经区投资促进中心认可备案的,分阶段给予如下奖励。
签订正式招商引资“一事一议”项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正式投产或运营的,按照5000元/项目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工业投资奖励。对工业投资5000万至10亿元且自正式开工24个月内纳入统计口径的项目、工业投资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自正式开工36个月内纳入统计口径的项目,参照生产设备投资总额的1‰给予引荐人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财政贡献奖励。工业项目自正式投产次月起累计12个月为统计期,按照区级地方财力贡献的5%给予引荐人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外资奖励。对于引荐纳入商务部统计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FDI)实际到位资金超过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的,按项目正式运营36个月内,实际到资额的2‰折合成人民币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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