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太湖东路朱岗小区9幢501室及蜀山区小庙工业聚集区香怡路28号工业土地使用权、综合楼、厂房及附属设施(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肥市太湖东路朱岗小区9幢501室,产权证号:中053235,建筑面积83.34平方米,1996年建,总层数6层,成套住宅。拍卖底价: 86.8615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加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哲高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哲高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蕞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和拍卖费用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新海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哲高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联系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8幢2302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在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肥市蜀山区小庙工业聚集区香怡路28号工业土地使用权、综合楼、厂房及附属设施:
房屋:综合楼101、201、301:房权证合蜀字第8140096746号,办公用房,1305.51平方米,总层数3层;3号生产车间101、夹01、夹02:房权证合蜀字第8140096747号,钢结构,4068.84平方米,1层;1号生产车间,房权证合蜀字第8140096748号,钢结构,939.11平方米,1层。
土地:合国用2014第405号:地号S76014,位于小庙镇香怡路,工业用地,6640平方米,终止日期2061年12月19日;合国用2014第406号:地号S76013,位于小庙镇新民路,工业用地,6666.67平方米。终止日期2062年1月19日。
拍卖底价:1128.3325万元;保证金:113万元;增加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哲高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哲高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蕞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和拍卖费用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新海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哲高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联系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8幢2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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