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注意了!关系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即日起实施……
编者按:聚焦重点区域,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8类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提升道路出行条件,共享停车资源,缓解老百姓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 ……4月30日上午,在合肥市 2021 年度文明交通专项提升行动新闻通气会上,合肥市文明办发布了《合肥市 2021 年度文明交通专项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 ),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提升行动。
记者从方案了解到,此次行动重点为聚焦 53 个重点路口,68 个重点路段和 35 个乱点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机动车违反停放规定、随意变道加塞、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闯红灯、乱穿行等 8 类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乱象和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方案中提出,将在提升道路出行条件、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巩固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4 个方面持续发力,通过路口驻点执勤与路段巡逻管控相结合、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量投入。
针对群众反应的交通设施不规范、不合理、破损老旧等问题,合肥市将进行重点整改,并增设隔离护栏、礼让标志标线,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在重点路口早晚高峰时段加大警力和协管人员配备。重点查处机动车、快递车、外卖车、共享单车在主次干道随意停放行为。强化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公务用车、客运车辆、快递车辆和外卖助力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并针对当前我市较为突出的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地铁口周边乱停放等情况开展综合治理。
对于违法交通行为,合肥市将定期公布公务用车、出租车、公交车、快递、外卖等违法车辆信息,落实行业内部教育处罚措施,并在全市开展 十佳文明交通劝导员 十佳守规外卖骑手 十佳文明好司机 等评选活动,号召蕞美家庭、道德模范、青年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在重点路口、路段开展文明劝导。
对于开展专项行动,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表示,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将大力整治交通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刚刚组建完成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以火车(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客流聚集区和高效周边等地区为重点,通过现场摄录和视频监控等取证手段,严查非法营运、异地营运、非法班线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全市取得运输许可的网约出租车有 2.6 万多台,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发挥出租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网络平台技术对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落实行业内部教育处罚措施。此外,共享单车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辅助工具,市交通部门将强化单车总量控制,督促企业在今年 6 月底前完成单车召回、置换计划,坚决防止单车过度侵占城市空间。
围绕群众反映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共用,让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开放、错时共享停车场,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发力点和突破口,推广 办公停车 + 社区停车 模式,充分利用 合肥停车大数据云平台 ,将停车引导功能纳入地图导航系统,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车辆拖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通行。违反规定者,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规定者,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对驾驶证记 2 分处理。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 , 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 , 应当避让。违反规定者,针对不同情形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一百元或二百元罚款,并对驾驶证记 3 分处理。
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对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对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对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市区重点路口、路段及交通乱点点位
5、长江东大街(滁州路—东一环)
9、铜陵路(长江东路—长江东大街)
12、炉桥路(明光路—琅琊山路)
13、和平西路(滨河路—东一环)
15、滁州路(长江东路—和平西路)
3、大通路小学长乐校区校园周边区域
2、金寨路(长江中路—环城南路)
4、濉溪路(北一环路)(蒙城路—亳州路)
6、肥西路(北段)(临泉路—北一环路)
8、环城东路(寿春路—长江中路)
9、六安路(淮河路路—长江中路)
10、夏店路(义井路—北一环路)
13、颍上路(临泉路—北二环路)
14、徽州大道(长江中路—环城公园南路)
16、长江路(环城东路—环城西路)
17、红星路(徽州大道—无为路)
4、西一环路(清溪路—长江西路)
8、政务环路(正阳东路与佛子岭路交口 -- 正阳西路与佛子岭路交口)
1、芜湖西路国际金融中心门口周边区域
3、淠河路潜山路口西侧城中村区域周边区域
5、蜀峰路稻香路交口联家超市周边区域
2、包河大道(锦绣大道—中山路)
3、方兴大道(西藏路—包河大道)
4、锦绣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
5、马鞍山路(太湖路—秋浦河路)
7、徽州大道(锦绣大道—方兴大道)
8、庐州大道(太平湖路—龙川路)
10、祁门路(呈坎路—包河大道)
12、休宁路(徽州大道—宿松路)
13、龙川路(徽州大道—庐州大道)
14、中山路(庐州大道—上海路)
15、杭州路(徽州大道—庐州大道)
16、南宁路(庐州大道—包河大道)
17、徽州大道(环城公园南路—休宁路)
18、南一环路(金寨路—桐城路)
2、科学大道(长江西路—望江西路)
4、香樟大道(黄山路—望江西路)
1、创新大道与皖水路交口周边区域
2、科学大道与海关路交口周边区域
3、望江西路与蜀南庭苑商业街交口周边区域
5、环翠路(荣成路—翡翠路安大段)
2、铜陵北路(颍河路—新海大道)
7、龙门岭路(颍河路—新海大道)
8、颍河路(铜陵北路—龙门岭路)
原标题:所有人注意了! 关系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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