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5则公告!巢湖这些地方要
原标题:刚刚!5则公告!巢湖这些地方要拆“!安置+补偿共47900元/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成片开发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卧牛山街道境内,东至银屏路、南至巢湖市环卫处、西至爱心路、北至图书馆,涉及西圣社区鲍墩新村、西圣宫、西圣新村居民小组。
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1.65亩,其中农用地 11.53亩,建设用地0.12亩。
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
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㈡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暂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6号)文件规定补偿。
期间,如有新的补偿标准出台,按照新的补偿标准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安置。其中:养老保险安置暂按巢政〔2007〕47号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社会保障措施出台,按照新的保障标准执行,具体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解释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不动产权属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新建卧牛派出所营房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卧牛山街道境内,东至银屏路、南至鸿福家苑、西至爱心路、北至卧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涉及西圣社区鲍墩新村、西圣宫、西圣新村居民小组。
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7.58亩,其中农用地 7.58亩。
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㈡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暂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6号)文件规定补偿。
期间,如有新的补偿标准出台,按照新的补偿标准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安置。其中:养老保险安置暂按巢政〔2007〕47号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社会保障措施出台,按照新的保障标准执行,具体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解释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不动产权属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调蓄管道3#入流井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卧牛山街道境内,西至湖光路、北至西坝路,涉及卧牛山街道花园社区城西居民小组。
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37亩,其中农用地1.37亩。
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㈡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暂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6号)文件规定补偿。
期间,如有新的补偿标准出台,按照新的补偿标准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安置。其中:养老保险安置暂按巢政〔2007〕47号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社会保障措施出台,按照新的保障标准执行,具体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解释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不动产权属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调蓄管道2#入流井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卧牛山街道境内,东至巢湖市公交电动车充电站、南至东风西路、西至湖光路、北至红叶加油站,涉及卧牛山街道花园社区花园九队居民小组。
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30亩,其中农用地1.30亩。
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㈡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暂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6号)文件规定补偿。
期间,如有新的补偿标准出台,按照新的补偿标准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安置。其中:养老保险安置暂按巢政〔2007〕47号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社会保障措施出台,按照新的保障标准执行,具体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解释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不动产权属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调蓄管道1#入流井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卧牛山街道境内,东至秀庭景苑、南至健康西路、西至滨湖景城、北至城西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中心,涉及卧牛山街道贾塘社区双庙居民小组、蔡岗居民小组。
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30亩,其中农用地0.74亩,建设用地0.56亩。
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
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㈡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暂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6号)文件规定补偿。
期间,如有新的补偿标准出台,按照新的补偿标准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安置。其中:养老保险安置暂按巢政〔2007〕47号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社会保障措施出台,按照新的保障标准执行,具体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解释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不动产权属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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