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励200万、100万、50万…阜阳这里刚宣布!
《关于加快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人才
在园区创办企业且为公司主要股东(占公司股份不低于20%)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分别给予创办企业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每年开展一次“阜合园区产业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单个团队给予10万元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对成功入选省级、市级产业创新团队项目的,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园区国有引导基金优先给予投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投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带动性强、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另行给予重点支持。
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园区创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给予租金补贴;在园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款10%蕞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购房补贴。
由园区推荐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工程)的,分别给予20万、10万的奖励。新入选阜阳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1的配套资助。
执行2021年12月印发的《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制造业工业企业就业补贴暂行办法》,对园区制造业工业新引进全职工作的、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人才,根据学历、职称等情况,3年内给予蕞高8万元就业补贴。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等领域,每三年开展一次“园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表彰,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补助。
每两年开展一次“园区优秀企业家”和“园区优秀企业家经理”评选表彰,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资助。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报考MBA、EMBA等相关项目,学习费用按50%的标准择优给予补贴,每人蕞高不超过6万元。
对新建获批的院士工作站,给予建设单位3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于新建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30、20万元一次性资助。
(1)发放购房补贴:在园区工作半年及以上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的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医院、学校参照执行),在园区范围内以本人(含配偶)名义首次购买园区新建商品住宅的(所购房产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按下列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①对A类高层次人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②B、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实际购房款10%蕞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购房补贴;
③对E类人才给予实际购房款10%蕞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
④对F类人才给予实际购房款10%蕞高不超过6万元的购房补贴。
(2)入住人才公寓:在园区企业工作且在园区无自有住房的正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可优先租住园区人才公寓,按实际租用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m⊃2;/人),给予全额租房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年。
据了解,阜合园区此次人才政策对企业等用人单位引才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其中,购房补贴、创业奖励、优秀企业家奖励等一揽子举措都是首次推出。
下一步,阜合园区将聚焦产业发展所需,着力抓好创新创业人才政策落实落地,争取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人才,进一步展现惜才爱才的诚意,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为推动“阜阳新高地 皖北小合肥”实现高质量发展筑强人才基础,为阜阳市集聚和培育一大批优秀人才。
原标题:《一次性奖励200万、100万、50万…阜阳这里刚宣布!》
版权声明:本文由合肥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