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已经2020年12月25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线日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
征收生产加工厂房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按照用于生产加工的机械设备(不含征收时已废弃机械设备)现值评估价10%的标准,对机械设备搬迁费用予以协商补偿。协商不成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生产加工的机械设备(不含征收时已废弃机械设备)搬迁费用进行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二级(环城公园路以外区片综合地价Ⅰ区片以内)
包括瑶海区:城东街道(大王庙社区、合裕路社区、隆岗社区)、方庙街道(香江佳元社区、大市场社区、香格里拉社区、万绿园社区、汪塘社区)、和平路街道、嘉山路街道、明光路街道、三里街街道、胜利路街道、铜陵路街道、长淮街道;庐阳区:大杨镇(雁栖社区、吴郢社区、五里拐社区、夹塘社区)、亳州路街道、海棠街道、双岗街道、四里河街道(四河社区、银河湾社区)、杏林街道(丽都社区、上城社区、北都社区);蜀山区:笔架山街道、稻香村街道、荷叶地街道、琥珀街道、南七街道、三里庵街道、五里墩街道、西园街道、井岗镇(十里店社区、兴民社区、十里庙社区);包河区:包公街道、常青街道(凌大塘社区、金寨南路社区、仰光社区)、同安街道、望湖街道(王卫社区)、芜湖路街道。
三级(区片综合地价Ⅱ-Ⅲ区片)
包括瑶海区:城东街道(Ⅰ级以外的其他社区)、方庙街道(Ⅰ级以外的其他社区)、红光街道、七里站街道、瑶海社区、大兴镇、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含大彭社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七里塘社区;庐阳区:大杨镇、四里河街道(桃花园社区)、杏花村街道、杏林街道(望城社区)、林店街道(庐阳经济开发区)、中科院合肥分院、大房郢水库、董铺水库;蜀山区:井岗镇(Ⅰ级以外的其他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天乐社区、兴园社区、蜀麓社区、长宁社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芙蓉社区、莲花社区、海恒社区、锦绣社区、临湖社区,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包河区:常青街道(Ⅰ级以外的其他社区)、淝河镇、望湖街道(Ⅰ级以外的其他社区)、骆岗街道、滨湖世纪社区、方兴社区、万年埠街道、烟墩街道、义城街道、大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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