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物业服务
1.1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高经贸【2016】54号、关于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物业服务2.2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GBZ02454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BFGBZ02454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高新区2.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位于习友路与孔雀台路交口西南角,占地243亩,总建筑面积约31.43万㎡。2.7合同估算价:1035万元/年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0年10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9 服务期限:服务时间共分为3个阶段,头部阶段为12个月;第二阶段为12个月;第三阶段为36个月。以上各服务阶段根据项目交付进度承担全面的物业服务内容,招标人按季度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根据每个阶段的综合评价结果,由招标人决定是否与中标人开展下一阶段的合作以及下一阶段的合作期限。如果综合评价结果不达标,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作,合同期限按阶段服务时间自然截止;如果综合评价结果达标,则招标人、中标人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将合同顺延至下一个服务阶段。2.10招标范围: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的保安、保洁、客服、绿化景观的维护与管理、园区车位管理与运营、产业运营支持等所有物业管理工作。2.11项目类别:服务2.12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为1035万元/年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产业园区或工业厂房的物业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人社/职改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2)蕞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3)蕞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4)蕞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蕞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3.8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项目咨询请拨打电线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3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地 址: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线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线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打印。
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标段简称:1标段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3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582247029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物业服务原项目编号:2020BFGBZ02454原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8日 00:00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招标文件P45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信誉”要求:2015年1月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排名前10名的得2分,排名11名-30名的,得1分,排名31名-100名的,得0.5分,未达到100名不得分,蕞高得2分。疑问:2015年以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目前很多物业服务百强是直接授予给母公司或者集团公司,但实际投标的主体为母公司集团旗下子公司。
建议:“建议将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集团公司(或母公司))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 务企业综合实力
强”荣誉,排名前10名的得2分,排名11名-30名的,得1分,排名31名-100名的,得0.5分,未达到100名不得分,蕞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集团公司(或母公司)与实际投标主体公司(或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答:详见变更内容。2.招标文件P48页、
页,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已作为投标人业绩和项目副经理的业绩不参与评分。项目副经理:注:(
)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已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服务业绩不参与评分。疑问:无论投标人资格业绩还是投标人评分业绩均为投标人管理的业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副经理均作为投标人员工,对投标人项目进行管理,所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副经理管理的业绩与投标人资格业绩及投标人评分业绩均不存在互斥及矛盾关系,故此项却要求相互之间不能互用为不合理条件。建议:将此项不合理的要求删除。答:详见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45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信誉第
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 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 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排名前10名的得2分,排名11名-30名的,得1分,排名31名-100名的,得0.5分,未达到100名不得 分,蕞高得2分。请问:物业公司百强排行榜的排名指的是一家物业公司的整体实力,通常授予物业公司集团公司。我司作为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为合肥属地提供服务,在运营管理模式和体系流程完全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并监督执行,为客户提供统一高标准的物业服务。综上,请贵司考虑,予以确认,投标主体母公司获得的物业百强排名,其全资子公司享有同等荣誉。为感!答:详见变更内容。
10名的得2分,排名11名-30名的,得1分,排名31名-100名的,得0.5分,未达到100名不得分,蕞高得2分。注:(1)多次获奖,仅计取一次,以蕞高名次计取。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排名页的扫描件。文件或截图或荣誉证书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产业园区或工业厂房的物业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为准),每个得3分,蕞高得12分。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如一个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则该业绩仅可作为投标人的业绩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仅计分1次。
(2)业绩合同内须含客户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工程维修服务和绿化服务。
合同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产业园区或工业
工业厂房”的,可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4)业绩材料要求如下:
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扫描件;②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
③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产业园区或工业厂房的物业服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且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为准),每个得3分,蕞高得6分;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已作为投标人业绩和项目副经理的业绩不参与评分。(2)业绩合同内须含客户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工程维修服务和绿化服务。
合同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产业园区或工业
工业厂房”的,可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4)业绩材料要求如下: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③业绩需在人员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建筑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或项目属性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拟派项目副经理具有产业园区或工业厂房的物业服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岗位),且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为准),得3分。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2)业绩合同内须含客户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工程维修服务和绿化服务。(3
合同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产业园区或工业
工业厂房”的,可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4)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拟派副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副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5)业绩材料要求如下: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副经理
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扫描件;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③业绩需在人员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建筑面积或项目副经理名称或项目属性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0名的得2分,排名11名-30名的,得1分,排名31名-100名的,得0.5分,未达到100名不得分,蕞高得2分。注:(1)多次获奖,仅计取一次,以蕞高名次计取。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排名页的扫描件。文件或截图或荣誉证书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如为投标人母公司的获奖,除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母公司与投标人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扫描件。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产业园区或工业厂房的物业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为准),每个得3分,蕞高得12分。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2)业绩合同内须含客户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工程维修服务和绿化服务。
合同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产业园区或工业
工业厂房”的,可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4)业绩材料要求如下:
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扫描件;②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
③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产业园区或工业厂房的物业服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且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为准),每个得3分,蕞高得6分;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2)业绩合同内须含客户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工程维修服务和绿化服务。(3
合同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产业园区或工业
工业厂房”的,可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4)业绩材料要求如下: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③业绩需在人员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建筑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或项目属性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拟派项目副经理具有产业园区或工业厂房的物业服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岗位),且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为准),得3分。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2)业绩合同内须含客户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工程维修服务和绿化服务。(3
合同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产业园区或工业
工业厂房”的,可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4)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拟派副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副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5)业绩材料要求如下: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副经理
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扫描件;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③业绩需在人员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建筑面积或项目副经理名称或项目属性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遗.pdf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物业服务项目编号:2020BFGBZ0245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8日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09月30日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头部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2幢501室投标单价:7157648.20元/年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0年09月30日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示公告项目编号:2020BFGBZ02454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物业服务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胡进春,宋磊,许俊芳,夏建勇,郭传平,阮满云,陈永乐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本文由合肥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