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的合肥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全文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日止。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安徽国尊环保有限公司
监督(备案)单位:新站高新区建设发展局
合肥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pdf
版权声明:本文由合肥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