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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安徽-省委组织部组干学院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5]

  安徽组织干部学院(安徽干部网络学院)

  2025年11月29日 19:0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700000 万元(人民币)

  安徽组织干部学院(安徽干部网络学院)

  数字安徽-省委组织部组干学院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数字安徽-省委组织部组干学院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无标题文档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万柒仟元整(大写)(17000.00元)

  数字安徽-省委组织部组干学院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数字安徽-省委组织部组干学院信息系统整合迁移,详见采购文件

  满足安徽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详见采购文件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线、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数字安徽-省委组织部组干学院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安徽组织干部学院(安徽干部网络学院)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第4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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